日前,重庆的冯女士去超市买了5袋50斤装的大米,共250斤,总价625元。付完款还没走出超市,就发现大米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2022年7月30日,而保质期是6个月,已经过期1个多月了。销售人员发现大米已过期,跟冯女士交涉退换。冯女士提出十倍赔偿要求。销售人员说没权限,随后出来一名男子拎一把铁锹,用木棒那头殴打了冯女士的老公。
事后,超市方面回应称,打人者为超市老板,患有精神疾病,有诊断报告。并说冯女士是职业打假人,有团队。他们以前也在超市索赔过。
咱们暂且不论冯女士是不是职业打假人。网友争议的焦点在,是否支持职业打假人。
支持职业打假人的网友这样说:
“食品安全高于天,有了职业打假人,才能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的食品,商家才不会为所欲为,赚食品上的黑心钱。”
“职业打假人怎么了?打的就是你,骗子被人发现了还嘴硬。”
“你不卖过期食品,人家怎么打假你?”
“支持打假,让所有卖假货,卖过期产品的黑心商人付出代价。”
“希望这些职业打假人能多多打击超市的不法行为。”
反对职业打假人的网友这么说:
“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作为盈利的手段,是违背法律的,钻了法律的空子,应该被取缔。”
“过期不是假,只要退换就行。做生意也不容易啊。”
“一次买这么多,在结账前不看日期?有打假职业人嫌疑。超市固然要处罚,但那女子也该彻查到底。”
“打假人谁都喜欢,但并不喜欢把这个当成职业的人。”
“职业打假人就不应该存在,很多时候未必是产品质量问题。”
还有网友表示,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知假买假不能免除商家责任。因此,是不是职业打假人跟商品过期没什么关系,超市卖过期食品,不能用职业打假人蒙混过关。卖过期食品就是违法,违法就该被罚。
对此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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